公 告 日:
9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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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標  題: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示送達96年度基簡字第1198號楊文童刑事判決正本1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示送達96年度基簡字第1198號楊文童刑事判決正本1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楊文童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 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本件是96年度基簡字第1198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法院書記官:黃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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