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2.07.17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公告
標  題: 公告本院102年度亡字第9號聲請宣告黃德生死亡事件裁定

公告本院102年度亡字第9號聲請宣告黃德生死亡事件裁定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字號:花院美102亡和字第9號
主  旨:公告本院受理102年度亡字第9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
     察署檢察官聲請宣告黃德生死亡事件裁定要旨。

依  據:家事事件法第159條。

公告事項:
   一、黃德生(男,民國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出生,身分證統
     一編號:U一○****三二四號,失蹤前籍設:花
     蓮縣花蓮市石壁街二十九巷一○五號)於中華民國一
     ○一年一月五日下午十二時死亡。
   二、聲請程序費用由黃德生遺產負擔。
     

書記官  陳蓮茹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