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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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公告
標  題: 公告民國101年度亡字第21號宣告陳麗卿死亡事件裁定

公告民國101年度亡字第21號宣告陳麗卿死亡事件裁定

例稿名稱: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花院美101亡和字第21號
本文:
主  旨:公告本院受理民國101年度亡字第21號陳明德聲請宣
     告陳麗卿死亡事件裁定要旨。

依  據:家事事件法第159條。

公告事項:
   一、陳麗卿(女,民國七十九年六月十七日出生,身分證
     統一編號:F二二****八四五號,失蹤前籍設:
     花蓮縣吉安鄉南海十一街二○二巷三號)於中華民國
     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十二時死亡。
   二、聲請程序費用由陳麗卿遺產負擔。


     書記官  陳蓮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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