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9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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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標  題: 96年度婚字第300號

96年度婚字第30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玖拾陸年拾月玖日
發文字號:中院彥家戊96婚字第300號
本文: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廖淑年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96年度婚字第300號離婚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廖淑年得隨
   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書記官 黃惠閔
股別:戊
函稿代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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