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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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大法官書記處
標  題: 司法院大法官預定於本(102)年6月13日召開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

司法院大法官預定於本(102)年6月13日召開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

司法院大法官預定於本(102)年6月13日召開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

本院大法官審理楊0涓等5位聲請人,分別因藥師法事件或國家賠償事件,認裁判所適用之藥師法第11條等規定,否准藥師支援他處調劑工作,又規範內容不明確且不公平,有違反憲法第5條、第7條及第23條之疑義,聲請解釋案(共8件),經先後受理並予併案審理後,訂於本(102)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於本院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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