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9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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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標  題: 受刑人楊文雄因懲治盜匪條例案件檢察官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本院裁定准許新聞稿

受刑人楊文雄因懲治盜匪條例案件檢察官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本院裁定准許新聞稿

裁定准許之理由:
受刑人楊文雄因懲治盜匪條例等案件,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16年確定,於執行中經法務部矯正司以96年9 月14日法矯司字第0960906937號核准假釋,此有法務部矯正司96年9 月14日法矯司字第0960906937號函所附臺灣臺北監獄假釋出獄人交付保護管束名冊各1 份附卷可稽。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官以本院係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聲請裁定受刑人於假釋中付保護管束,核無不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 條第1 項、刑法第2 條第2 項、第93條第2 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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