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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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標  題: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101年度刑補字第32號聲請人吳餘輝刑事補償事件1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101年度刑補字第32號聲請人吳餘輝刑事補償事件1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主旨:本院101年度刑補字第32號刑事補償事件業經確定,應依法公告。

依據:刑事補償法第27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1年度刑補字第32號聲請人吳餘輝聲請刑事補償事
     件,業經決定准予補償確定。
   二、決定書主文:
     吳餘輝於受無罪判決確定前,受羈押一百二十三日,准予
     補償新貳拾肆萬陸仟元。其餘請求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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