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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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人事處
標  題: 101年第10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

101年第10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

司法院101年第10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一)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蕭奕弘,以原職調本院辦事。
(二)調派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彭洪英為智慧財產法院法官。
(三)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范坤棠為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候補法官。
(四)同意本院司法人員研習所律師轉任法官職前訓練班第5期35週班次受訓學員訓練成績如經該所考核及格,由本院依結業成績辦理公開選填分發事宜,並於101年11月26日至地方法院任職,各法院分發員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5人、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2人,合計13人。
(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林佑珊及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林正忠等2人,試署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六)同意發給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彭南元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張文毓民事醫療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法官黃若美民事營造工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李麗珍勞工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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