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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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行政廳
標  題: 預告修正「法庭錄音辦法」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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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法庭錄音辦法」部分條文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司法院。
二、修正依據:法院組織法第九十條第二項、行政法院組織法第四十七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十三條之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一。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本案載於司法院公報及本院全球資訊網站法規草案項下(本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四、對本草案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公報(網站)之日起7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二)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2361-8577轉643
(四)傳真:(02)2361-2464
(五)電子郵件:yhp@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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